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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规范餐饮住宿业价格秩序

时间:2012/4/5 13:46:20 来源:燕赵都市网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尉迟国利)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宿餐饮业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识,优化价格消费环境,规范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承德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住宿餐饮业开展“诚信经营 提升质量”活动,从3月19日开始,到5月1日结束。

  据悉,活动内容包括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餐饮单位应使用价目薄或菜谱,对所经营的菜品和主副食品及酒水的价格、单位、名称、原料、配料等内容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宾馆应以公示牌、价目表等形式将客房价格、类型、计价单位、折扣优惠等内容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宾馆饭店设有吧台、样品室的,必须采用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价签或价目表对陈列样品价格进行公示,所示价格应与实际结算价格一致。 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不得采取恶意囤积等方式推动价格过快上涨;不得采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提供相同的商品或服务时,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不得采取缺斤短两等方式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是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合法票据和证明;是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公示、声明、合同等格式条款等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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