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3月31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正琦为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第二检查组,深入到江安县、南溪区,就《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采取区县定点和检查组随机抽取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江安县,检查组深入到江安县贵友水产有限责任公司、桐梓镇赶场山大白李生产基地、永安大酒店、绿源超市、贝贝西点、华夏酒业、江安职校食堂等进行检查。在南溪区,检查组先后抽查了裴石乡绿色蔬菜生产基地、昌达养殖、四川南溪徽记食品有限公司等。每到一处,检查组都对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商品保质期检查登记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仔细询问了食物原料、餐具清洁等情况。
在实地检查和听取了两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会后,检查组对江安县、南溪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开展给予了肯定。检查组认为,两区县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组认为,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对存在问题尽快整改,加强对农村坝坝宴的管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彭正琦希望,两区县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从源头上治理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要实施全覆盖的监管,高度重视面宽量大的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要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力量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进行监管;要加强监测体系和能力的建设,通过各种手段,在全社会营造监督食品安全的氛围,增强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