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卫生厅公布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拟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办法》表明,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