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无统一检测标准
据公安部介绍,自去年8月份以来,公安部、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共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35起,抓获涉案人员近800人,打掉制售“地沟油”犯罪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100余个。“地沟油”犯罪的主要源头、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被摧毁,现实危害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地沟油”鉴定检测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尚缺少统一的鉴定检测标准,基层办案部门在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方面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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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地沟油犯罪利益链条已被摧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自去年8月份以来,公安部、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目前的成效如何、如何深化打击“地沟油”犯罪,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三家为什么要联合下发《通知》?
答:在开展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中,各地集中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公安机关均查实“地沟油”流向食用环节,但由于原料来源、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多样化,“地沟油”鉴定检测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尚缺少统一的鉴定检测标准。基层办案部门在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方面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
目前,各地侦破的案件已陆续移送起诉、审理,为充分体现对“地沟油”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地沟油”案件的法律政策,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审判。
三部门《通知》的核心内容在于,明确了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的性质,公安机关查实利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的,即依照刑法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样,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即依照刑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将按照《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案件侦办工作,确保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同时,《通知》形成了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也为公安机关深化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