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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上蔬菜“身价”不再高

时间:2012/2/23 10:06:34 来源: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

    市民:蔬菜价格现在便宜了

    许多市民都有这样的体会,相对于集贸市场,超市的蔬菜价格更高一些。进入2月份以来,超市蔬菜价格同比回落了30%。在昨天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得益于蔬菜流通环节免税新政的落地。

    昨天上午,记者在家家悦超市中心店看到,西红柿6.96元/公斤,青椒11.96元/公斤,茄子8.46元/公斤…… “年前西红柿每公斤7元多,现在不足7元,黄瓜、芸豆等价格与年前相比都微降了。”经常到超市买菜的市民张女士这样说。

    “往年,春节前后,超市的蔬菜价格一般都较高,但今年这种情况缓解了不少,像芹菜每公斤价格比年前便宜了几毛钱。”在市区戚东夼路一家超市,市民朱淑兰表示。当天,记者采访了多名习惯到超市买菜的市民,他们均表示,蔬菜较去年同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身价”。

    对此,家家悦超市中心店的店长隋高远表示,每年春节前后,因为需求量增大、市场供不应求等原因,菜价会保持高位运行。今年气温低,蔬菜运输成本上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菜价上涨。但是,自1月1日以来,由于蔬菜流通领域的增值税得以减免,超市都不同程度降低了菜价,也让消费者享受到这一实惠。据她介绍,目前,超市蔬菜价格同比回落了30%。

    超市: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

    昨天,环翠国税局管理二科的工作人员来到家家悦超市中心店,了解蔬菜流通领域增值税减免情况以及企业的相关销售情况。隋高远说,免征蔬菜流通领域的增值税后,据统计,超市蔬菜生鲜区的客流量和销售量均比年前增长了30%以上。

    据了解,今年1月份之前,我市对蔬菜流通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主要有三类情况:销售农产品未达到起征点(即农户自产农产品以及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以上)按照13%的税率征收;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以下)则执行3%的征收率。

    家家悦超市是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前按照13%的税率征收。“这样算起来,减免增值税后,家家悦超市每年可以减免100万元左右的增值税。”环翠国税局管理二科相关负责人祝惠利介绍。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像家家悦超市等符合此次免征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到这一政策。“我们超市也有一部分蔬菜配送业务,据粗略统计,一年下来可以减免5万元左右的增值税。”市区另一家超市的相关工作人员说。

    采访中,一些超市和规模蔬菜配送企业表示,免征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无疑是一大利好,因为以前所销售的生鲜农副产品,都是按照13%的税率来缴纳的。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以后节省下来的税收成本,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以后市民到超市买菜将更加便宜了。

    国税:百余纳税户年减负千万

    除了超市,市民购置蔬菜的渠道还包括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目前我市蔬菜批发环节多以“农户形式”为主,成为批发商的农户只需承担市场管理费、运输费等成本,多数达不到起征点。因此,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实施后,对这部分销售者没有影响,受益最大的是将蔬菜配送到大型超市、卖场的蔬菜配送企业。

    市国税局货物劳务税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项政策已经在威海落实,经过详细测算,预计今年全市的百余应纳税蔬菜经营户将免征1000多万元增值税。

    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普遍期待菜价能进一步降低,让更多平价菜摆上市民的餐桌。由于蔬菜市场从批发到零售涉及多种业态,增值税免征新政很难涵盖蔬菜市场所有批发、零售行为。对此,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蔬菜市场的流通环节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但是新政的实施还是会最终在蔬菜价格上进一步体现。(记者 周娟娟 文/图)

    相关链接:

    免税新政 有助稳定蔬菜价格

    今年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通知明确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涉及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经过挑选、清洗、切分、晾晒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类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

    从市国税部门记者了解到,此次免税新政,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该政策的落地将对稳定蔬菜价格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市国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省局文件后,市国税局第一时间转发到各地方税务局,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宣传,征集纳税人意见。

    同时,这名负责人表示,政策达到降低流通成本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保民生”,改善百姓的生活质量。(记者 周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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