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个月试运营后,银川市商务局代表银川市政府日前分别与社区蔬菜直销店4家中标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签订了《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要求中标企业在经营社区蔬菜直销店时,不得擅自改变蔬菜直销店用途,不得擅自将蔬菜直销店另行转租、转包,销售的蔬菜价格要低于同期周边超市或农贸市场平均零售价格的20%以上,在直销店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粮油等商品必须确保产品质量。
按照《协议》规定,银川市商务局代表银川市人民政府有权联合市物价、农牧、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蔬菜直销店所经营的蔬菜、水果、粮油等商品的销售价格、供应种类、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店内设施、环境卫生实施监测和监督,并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政府的决定组织协议企业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协议》还特别规定,凡签约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货源供应能力,规范经营,保障供应品种丰富的蔬菜,同时还要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银川市政府去年在社区内建成135家蔬菜直销店,分别由银川天天鲜蔬菜果品有限公司、小任果业有限公司、领鲜果业有限公司和籽润农林科技有限公司4家中标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