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勇)1月17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去年1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1%,与全国平均涨幅持平;环比上涨0.5%,高出全国平均涨幅0.2%个百分点。
据了解,我省CPI去年6月份达到峰值,当月CPI同比涨幅达到7.2%,从7月份开始涨幅逐月回落,11月份降至3.8%,最终以年底4.1%的涨幅“收官”;去年我省CPI比上年上涨5.6%,高于全国平均涨幅5.4%。
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的物价涨幅,城市高于农村,城市上涨4.2%,农村上涨4.0%。其中,粮食、肉禽及其制品价格、鲜菜价格、鲜果价格、油脂价格、在外用膳价格均不同程度地上涨,仅蛋类价格下降1%。
专家分析,今后,成本推动的价格上涨压力将长期存在。尤其是春节临近,食品价格难以下降,国际上输入压力依然存在,物价仍存在反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