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应终身行业禁入

时间:2012/1/15 10:04:40 来源:华西都市报

    省人大代表郝士权建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目前,多数的食品安全事故达不到刑法规定的标准,责任人最多只是“五年行业禁入”

  “应该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人实施终身行业禁入。”昨日,省人大代表、四川三友集团董事长郝士权,向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终身行业禁止进入制度的建议》。他认为,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施终身行业禁入,将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最有力的措施之一,“建议尽快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

  事故频发 拷问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从2011年年初的‘瘦肉精’事件、奶粉砷超标到年中的味千拉面‘猪骨汤精’事件、‘假绿色猪肉事件’等等。”郝士权说,“如此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每一次都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同时也拷问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郝士权说,川菜和火锅是四川的名片。但发生在今年8月的火锅底料老油事件,对四川火锅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四川不在食品安全上作出表率,不但会危及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会让四川失去川菜和火锅这两道名片。”

  处罚尴尬 责任人5年后可再入行

  自三鹿奶粉事件后,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在刑法修正案(八)中,也进一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但郝士权认为,目前绝大多数的食品安全事故远达不到刑法所规定的标准,受到的多是行政处罚。而根据《食品安全法》,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也只是吊销营业执照,直接负责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郝士权说,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存在发现滞后的特点,许多相关责任人都是经营很久获利甚多后才被查获,违法所得难以计算也难以处罚没收。5年禁入期过了后,这些人还会有足够资本卷土重来。“如果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终身禁入,将有利于解决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困境。”


相关搜索: 食品安全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