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税收优惠期限
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评:上述政策的要旨在于要严格区分居民与企业用暖收入。比如企业从供热企业购买暖气给其职工个人使用,应在销售合同中特别注明是专门用于单位职工个人使用,否则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来料加工企业转法人企业免补缴进口关税
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以外商提供的全部不作价设备作为投资设立法人企业的,或在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将该企业全部不作价设备作为投资整体转入同一投资方已设立的法人企业的,准予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备案、并且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尚未解除海关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2008年9月9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已由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整体转型为法人企业的,对已结转到法人企业但尚未解除海关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准予其作为投资处理,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点评:旨在促进和鼓励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加快转型。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对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内产品性能尚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点评:旨在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的公共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
安置残疾人单位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
自2011年12月1日起,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点评:退税如果退出负数就变相地成为政府补贴。
明确纳税人享受多项税收优惠的适用问题
自2012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点评:上述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由于纳税人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项目可能导致其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问题”。新的规定明确,如果进项税额无法划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泰兴号成为首批享受税收优惠的“方便旗”船舶
经审批,中资泰兴号“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优惠。
点评:方便旗船是指在船舶登记开放或宽松的国家进行登记,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我国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在境外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悬挂“方便旗”、船龄达到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的中资船舶(中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0%),在2011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