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越来越喜欢把年夜饭安排到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但为此,也导致每年春节后,各级消费者协会仍会接到大量消费者的投诉、咨询。
对此,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一定要签署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用餐时间、菜品种类及质量要求等,违约条款一定要对等,交订金一定不能超过消费额的20%。如果是示范合同文本,消费者如有特殊要求,经双方协商,可以在合同外签订补充条款。严防经营者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用餐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要心存侥幸,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封存好可疑食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诉举报。用餐后一定要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向有关方面投诉举报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