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江西彭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不留死角的拉网式检查,目前已顺利完成166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
在整治工作中,该局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督促学校食堂要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冷荤凉菜,防止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理,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学校责任人和食堂承包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学校责任人和食堂承包人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