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冬季有关工作,让学生安全温暖过冬。
落实责任
当地学校的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安全检查
在本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对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校车安全
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往返学校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予以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报;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一律取缔,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车接送学生。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将学生遗忘在车内事故的发生。
冬季采暖
学校校舍门窗破损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取暖用燃料贮备不足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补充。采用火炉取暖的寄宿制学校,夜间要留有值班生活老师,负责学生宿舍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工作,学校要对取暖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可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置御寒衣物及被褥,防止学生冻伤现象的出现。
安全饮水
各级政府要把确保师生能喝上水、喝上安全水作为抗旱保教的首要任务,绝不允许出现师生喝不上水情况的发生。
通知还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冬季传染病防治工作,以及做好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