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饭店吃出虫子 应该到食品药品监察局投诉!

时间:2011/11/29 7:54:49 来源:河南法制报

    在饭店吃饭时发现菜里有虫,消费者应该找哪个政府部门投诉维权呢?郑州市民赵先生用亲身经历给了消费者一个答案:到药监局投诉!

  8月26日中午,赵先生请朋友到郑州市某拉面馆就餐时,发现凉菜中有一条白色小虫。该饭店经理向赵先生道歉,并表示愿意退掉这份菜。但赵先生不同意,他向饭店索要了就餐发票,并拍照取证。

  当日,赵先生先向工商部门12315热线举报,但对方称无权管辖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赵先生到郑州市卫生局下属的郑东新区卫生监督所递交了申诉书和相关证据,要求市卫生局责令拉面馆退还他的就餐费用、10倍赔偿金和其他损失共计3000元,并对拉面馆进行处罚。

  9月初,郑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赵先生,他所反映的问题并不在卫生局的职责范围内,请改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诉。9月26日,赵先生以郑州市卫生局不作为为由,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且在2010年9月8日,郑州市卫生局与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因此,郑州市卫生局已无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赵先生向郑州市卫生局申诉,属申诉对象错误。

  2011年11月25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本由卫生局负责处理,但是自从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此项职责已经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消费者以后如果再遇到类似问题,应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有时候,我们感觉相关部门可能在互相推诿,但是投诉对地方,的确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