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倩 通讯员蓝岚 10-12月广州市将继续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这是今年广州市第三次发放。昨日,市物价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向全市低收入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3个月(10-12月)临时价格补贴,总投入为2172 .126万元,月底前发放到15.4万低收入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手中。
此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对象、城乡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和市、区(县级市)属社会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的标准分两档:一是重点优抚对象、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和政府供养人员每人每月50元,一次性发放3个月共150元;二是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每人每月30元,一次性发放3个月共90元。
据悉,广州市于今年8月出台了《广州市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当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上涨幅度达到4%(含4%)以上持续三个月,或者连续两个月达到8%(含8%)以上,启动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今年8月、9月,广州市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上涨均在8%以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启动了物价上涨与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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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补贴今后由调节基金支付
基金目前已征收4400万元,预计年征收额可达2亿元
南都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蓝岚 今年以来,广州市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7045.776万元,全部由财政负担。昨天的会议透露,自本次以后,广州市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将统一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支付,不再需要区、县级市财政按比例进行分担。
据悉,广州市从今年7月起,正式开始按季度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涉及酿酒、房地产开发、汽车生产、发电等行业的980多家企业,预计年可征收2亿元左右。市物局副局长吴林波介绍,目前,第三季度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已经完成90%左右,征收金额达到44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为临时价格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