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三个字,几乎占据了十月份所有媒体的版面,不是广告,而是与食品违规相关的种种丑闻,一时间,沃尔玛成了食品安全的重灾区。面对重庆沃尔玛停业整顿、巨额罚款的前车之鉴,云南昆明沃尔玛还敢公然的违反我国食品安全的禁令,对我国法律的蔑视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若这样发展,将难逃重庆沃尔玛相同命运。他们蔑视我国法律彰显其野蛮习气,置公众的身体健康于不顾,趋利的心态早已将其良知泯灭。
2011年11月2日,云南昆明市前兴路沃尔玛超市的食品架上,销售一款“板鸭”食品,已经过期8天。面对记者的采访,超市值班副总表示,超市销售过期板鸭“应该是没有的事情”,而在这之前,销售区负责人陈敏刚让工作人员把板鸭包装上的标签全部撕掉。(云南网11月2日)
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屡屡发生在这个世界零售业巨头身上,是时候该寻根溯源。在他的经营理念中,对利润的追逐远高于社会责任,甚至法律在他看来,约束力也是微乎其微的。追溯沃尔玛的“案底”会发现,它绝对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惯犯。最典型的是在重庆,开业不到六年被媒体报道的违规行为高达二十多起。
每次出事沃尔玛都是拒不承认,实在没办法时再以“员工问题”来应付了事。以“公司发展太快,员工培训没有跟上”来搪塞,这其实是沃尔玛在中国土地上野蛮生长的外在显示,它在短时间内发展到两百多家,管理漏洞难以避免。但是,公司的经营理念却是一以贯之的,总是拿“管理漏洞”说事,难以服众。更何况没有公司上层的同意,问题食品是不可能进入沃尔玛超市的,这显然才是沃尔玛真正的“经营理念”,为利而来,至于所在国法律,自然是无视的。
另外在中国,跨国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一般出了食品安全事故,道歉的还算是“有良”企业,而好多无良企业更是将丑闻当成企业的“免费宣传”,比如美国康菲,这等无耻的行径实在令国人愤怒。
在强调企业公民责任的今天,我们很遗憾的看到,众多的跨国大企业,对中国法律的蔑视达到了堪称无视的地步。要解决目前的困境,除非企业为其无良行径付出应得惩罚,否则,将难以扼制住他们的野蛮习气。工商部门、质监局、公安局应该联合发力,追查违规食品的来源与黑幕,与超市的无良交易公之于众,才能真正的还公众真正的食品安全。(冷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