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春红报道自9月以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中药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针对辖区内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现场检查方案。对中药生产企业药材和饮片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等进行了检查,个别企业供应商档案未及时更新供应商资质材料。检查中药监局严格执行GMP生产规范,对中药材前处理及提取情况、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批生产记录、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况也进行了检查,特别是中药提取委托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