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上海法院近年来审理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同时,宝山、卢湾、奉贤、闸北、金山区法院对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即“染色馒头”案等6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判处17名被告人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年,并处一千元至六十五万元罚金;另有一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五十万元。
2008年至今,上海法院共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3件,生效判决人数117人。其中,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7件,生效判决人数47人;涉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6件,生效判决人数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