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为了减轻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据悉,临时蔬菜价格补贴发放对象:截至2011年8月底,在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补贴标准:全市按50—100元每户的标准发放。其中,市中心城区按100元每户发放,其他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全市规定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所需资金由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解决,其他县(市)由当地财政负担。
据了解,此次临时蔬菜价格补贴将惠及全市4.7万户城市低保对象。其中,市中心城区(吉州和青原)将为9100余户低保家庭发放补贴资金91万余元。预计补贴资金将在中秋节期间陆续发放到位。(任洪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