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菏泽8月17日电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工商局与单县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密切衔接,构筑了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近年来,山东省单县工商局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着力抓好食品安全巡查机制、动态督查机制、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还加大了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适时开展重点商品、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维护了食品流通环节的市场秩序。
经过协调,单县工商局与县检察院建立了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检察监督新机制。两部门协作配合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食品流通环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情况及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研究分析案件特点和趋势;加强两部门办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案件信息的交流,做到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据悉,两单位联合文件规定,检察院要强化执法检察监督,协助工商管理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及相关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和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和制定预防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措施。(杨静 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