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日前印发《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要求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兼职。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要求,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被检验人索取或收取财物,不得从事与其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的检验活动;不得超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开展监督性食品检验工作,以及其他有损于检验独立性、公正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未经任务委托部门同意,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公开检验报告或其数据、结果。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对其在检验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赵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