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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

时间:2011/8/12 14:35:24 来源:合肥在线

    近日,淮北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完善价格上涨应急救助制度,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

    据淮北市物价局介绍,该市建立了价格动态补贴机制。主要是针对特困群众和高位运行的价格形势,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价格监测数据为重要指标,以科学合理、公开公平、积极稳妥为基本原则,当相关物价指数和重要商品价格达到一定涨幅时,即对补贴对象给予合理的补贴,补贴标准与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涨价支出基本持平。该市价格补贴的补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优抚对象。价格补贴主要方式为发放中秋节、春节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分级测算,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由省物价局根据物价指数和监测数据,以及物价上涨对特困群众的增支,提出补贴意见,并会商财政厅、民政厅联合行文报省政府审定;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贴标准,由市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当食品类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0%;水、电、燃煤(气)等居住类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5%,并造成特困家庭消费性支出超过当年城乡低保标准10%时;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连续3个月超过5%时,该市将启动补贴机制。当上述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补贴机制启动前的水平时,暂停执行补贴机制。

    此外,当该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上涨一段时期时,相关部门应按省规定的程序及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按省政府规定执行。自提高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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