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讯(记者 金义旻)近日,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淮安市食品生产小作坊准入检查条件和程序规定(试行)》近期出台,今后,我市以前一直处于管理真空地带的小作坊将被纳入监管范围。
据悉:规定主要对食品生产领域的小作坊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以及小作坊的生产人员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必须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清洁、干净、通风,有供水设施以及污水排放设施,应具有消毒、洗手等设施,有防鼠、防蝇等设备,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设备和器皿等。小作坊的生产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相关部门对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两项均合格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核发《淮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入意见书》,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有“证”才能进“场”。
记者走访了淮安质监局,该局食品处处长康慨告诉记者,7月份市质监局已经对市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一个月的专项整治,主要涉及豆制品、糕点、茶叶、粗制植物油、卤菜等作坊。目前,市区已有170家小作坊拿到了“准入证”。康慨表示,对小作坊的整治首站是在市区,以后将在全市范围推广。
市质监局提醒:今后市民在小作坊买食品,一定要注意观察店家是否有“证”,有证的方可放心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