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超) 2011年8月2日,吉林市政府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市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副市长杨金顺出席会议。
根据吉林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秩序,吉林市食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3个阶段。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质监、食药监、农业、畜牧、水利、公安、工信、建委、教育、粮食等部门,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酒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违法收售加工经营病死病害畜禽,群体性餐饮服务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等进行重点整治。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到严格落实质量内控制度、质量追溯制度、行业自律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的四个“严格落实”,并要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
会上,质监、工商、食药监、农业、畜牧、商务等部门汇报了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