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被送错的原液让可口可乐站在了风尖浪口,也让民众再次认识了一种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这种防腐剂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而在台湾则被禁止添加入汽水。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卫生部介入“中国台湾查出含有违禁防腐剂可口可乐原液”调查,“是记者的误解,‘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大陆是合法使用的添加剂,没有调查的必要,并且产品生产也不归卫生部管辖。”(中国经济网7月20日)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非常诟病,虽然有一段时间相关部门和一些专家回应称,中国的食品卫生标准要严于国际,但这依然不能消除社会的疑虑。而当可口可乐的防腐剂超标问题在台湾被揪出来后,食品领域的双重标准问题再次成了热议话题。这得归功于可口可乐的回应——送去台湾检测的原液拿错了,而且“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大陆是合法添加剂,也就是说,可口可乐在大陆和台湾执行的是两套标准,对于台湾和内地的消费者态度不同。如此一来,公众再次把食品安全标准拿了出来,质询相关部门。不过卫生部的一句“没调查的必要”就把公众打发,让民意再一次陷入食品标准的挣扎当中。
为何“没调查的必要”?因为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大陆是合法添加剂,同时卫生部认为其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但如果真推敲起来,这两点都是经不起推敲的。首先,在防腐剂的问题上,大陆合法而台湾违禁,本就是一件吊诡的事,因为既然对其态度不同,那么这一添加剂肯定存在疑问,那么既然台湾能调查为什么我们就不能调查?一方面,内地人和台湾人的生理结构是一样的,既然被认定对台湾人有害,那么对内地的消费者自然也有影响。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相关部门就应该仔细调查一番,对其的各种特性以及对人体造成的影响,要让公众有一个起码的认识。
另一方面,虽然内地的标准认定其为合法添加剂,但我们知道法律并不一定都是完善的,是会随着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程度的加深而逐步改善。比如,污染问题,早年各国发展经济时都没有注意,但随着认识程度的加深,早已对污染立法。再如,对塑料问题的看待,本来其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如今却成了最糟糕的发明之一。同样,以前一些添加剂或许因为无法测定所以被认为是合法的。但随着时间推移,难保不会出现新的认识;以前是合法的,难保现在还无法证明它的危害性,而“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正是这一类,既然台湾说其有害,为何内地就不能对其在认识一番呢?
其次,卫生部门认为这不属于它的管辖范围,那么添加剂的问题应该属于哪个部门管?事实上,对于添加剂的问题有好几个部门能管,比如一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要经历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卫生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的监管。也就是说,不存在没有监管单位的问题,而是放着问题不管的问题。
对于公众关心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能简单地推给一部条例就万事OK,这不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卫生部称记者误读“调查”,称“没调查的必要”,但调查一番又能怎么样?对于公众关心的问题难道真不值得调查吗?如果一味遵循“没调查的必要”,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多,让公众更加不放心内地的食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