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净)近日,市政府向全市批转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一专三员”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在3个农村乡镇、17个行政村全面施行乡(镇)村两级协管、全员参与、社会监督的“一专三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专”即镇政府设立食品监管专干,由镇政府在职工作人员担任;“三员”即镇政府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由镇政府各包村干部担任,在行政村设立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分别由村主任和村文书担任。目前,全市3镇17个行政村,初步确定了食品安全专干3名,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51名。
据了解,“一专三员”将全面落实镇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严密管控。食品监管专干,承担本乡镇食品安全协管职责,掌握本乡镇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定期向镇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协助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等工作。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分别负责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巡查,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收集报送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隐患等食品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