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0日,省高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旅游等3类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首次被单独列出。
《意见》指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法院依法支持消费者提出10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旅游合同案件审理中,对于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强迫购物、欺诈消费者等违约行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制裁力度。
对于老百姓较为关注的劳动争议案件,《意见》明确了受理范围。对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无法补办,导致劳动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意见》也提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作为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依据。
《意见》将“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纳入其中。2008年,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全国首个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将反家暴从司法的事后惩罚变成事前保护。这一创新举措,将随着《意见》出台,在全省各级法院推广。同时,针对涉及老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民生案件,省法院将加大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
在执行力度上,一些细节也被补充到《意见》中来。比如为避免企业倒闭后工人讨薪无望,《意见》要求,在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全部查封的情况下,统筹考虑被执行企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医疗费、社保费等费用。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