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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食品一批出事 将批批追缴

时间:2011/6/29 13:39:52 来源:河北青年报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工商局获悉,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石家庄市工商局自6月28日至7月28日,在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突击清查行动,在九个方面动用最“严”措施,其中规定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一律采取最严的下架退市和批批追缴措施。

  石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发现超市没有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营业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婴幼儿乳粉须每周检

  石市工商局副局长尹兵辉介绍,今年以来,在一些地方发生“瘦肉精”、“染色馒头”“塑化剂”等食品安全事件,加之一些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不当渲染,引发了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由此也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现阶段,石家庄的食品安全与全国一样仍处于风险高发期与矛盾凸显期,因此,该局制定了10个清查重点,并明确了9项最严格管控食品安全的措施。

  尹兵辉说,除了10个清查重点中提到的正常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要求外,石市对婴幼儿乳粉特别要求必须进行周周检验。流通市场上的婴幼儿乳粉必须由各辖区工商部门负责每周检验,并上报检验结果。

  本次食品安全清查九宗“最”

  最严准入 超范围经营一律取缔

  对于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食品经营户一律给予最严厉的查处取缔,全部按照处罚上限予以查处。

  ■解读:石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张培恒介绍,这一规定最核心的变化是对超范围经营的食品经营户的处罚,此前,对超范围经营仅责令其限期整改。

  最严检测 一批出事,批批追缴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一律采取最严的下架退市和批批追缴措施,并按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一律送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依法处理。

  ■解读:张培恒举例说,一包方便面的抽检结果不合格,此前会要求与抽检样品同一个批次或是同一个生产日期的产品下架处理,不是同一生产日期的其他同厂产品可能不会受影响。即日起只要抽检出一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那么该厂生产的各个不同生产日期的批次都要进行追缴。

  最严驱逐 首提对责任人“行业驱逐”

  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再申办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解读:张培恒说,这是首次提出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行业驱逐”。此外,如果安全事故责任人借亲属名义再重新申办食品生产企业,工商部门不允许该人在企业内担任任何职务。

  最严巡查 临近保质期食品要集中陈列

  全市所有商场、超市和市场都要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营业场所集中陈列出售,并向消费者做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过期变质食品一律不得退回供应商,由经营者负责现场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存档。

  ■解读:对于变质食品,此前超市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自己承担过期变质食品的损失,二是将变质食品退回供应商。

  最严监管 商家不“自律”也立案

  对经营场所未配备冰箱、冰柜等冷藏设备的,一律禁止经营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对自律制度不落实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

  ■解读:张培恒说,此前对自律制度不落实食品经营者,工商部门责令其整改,但今后将一律依法立案查处。


  最严管制 非法添加交公安追责

  对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要采用染色、毁形等措施予以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对发现的超范围使用、超限量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据介绍,早在今年4月份,石市已有此规定。

  最快追溯 食品安全“电子眼”全覆盖

  强力普及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系统,实现食品流通重要关键环节的远程监管及网上追溯。

  ■解读:张培恒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系统力争在2个月时间内覆盖全市食品批发、批零兼营和大中型商超。在产品追溯方面,一旦抽检发现一种不合格产品,工商执法人员不用到经营者那里查账。通过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系统即可查出当事经营者共进有多少该批次产品、剩余多少库存等信息。

  最严处罚 一律按上限处罚

  对流通环节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一律快查快办,从严从重处罚。

  ■解读:据介绍,所谓最严处罚是指一旦发现经营者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

  最全培训 未培训法律不得上岗

  督促指导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普法教育培训。未经食品安全法律培训的人,一律不得上岗从业。

  ■解读:按照现有法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今后,仅取得健康证、未经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人,也一律不得上岗。(河北青年报记者赵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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