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执法“空当”……昨日,贵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六次会议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直指目前贵阳市仍旧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四项建议。
据悉,今年4月底至5月中旬,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专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及“执法空当”、管理过程中存在多头管理与推诿并存现象、经费不足、工作手段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对经营散装、预包装食品的同一场所,就是由几个部门核发不同的证照;面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管也缺乏相关执法依据,管理存在盲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
对此,人大常委会给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二是建立健全且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防止推诿耽延及管理脱节;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四是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