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已有国家标准药用辅料注册审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用辅料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函》相关规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已有国家标准药用辅料注册审批工作程序》,并于日前印发。
《程序》对已有国家标准药用辅料注册审批规范了工作流程,强化了技术审评和国家标准的执行,对审评中心、检验机构和行政审批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各自职责,使行政审批与技术审评职能实现了分离。同时,对工作时限进行了明确。增强了已有国家标准药用辅料研发、申请和审批的指导性,并将进一步促进江苏省药用辅料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