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毒饮料”事件后,有关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问题屡屡被曝光。近日,根据国家食药监局规定,6月起,除了市内火锅店需按要求公示自制火锅底料和自制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外,各饮料店也应将自制饮料添加剂等进行公示。昨天,记者在街客、鲜果时间、避风塘等多家街边饮料店采访发现,这些经营自制饮料的店铺均没有公示所调制的饮料是否含有添加剂及添加剂用量,询问店员更表示“不知情”。
现状调查
多家饮料店均未公示添加剂
昨天下午,天气炎热,天津市街边的饮料店生意红火,等候买饮料的人早已排起“长龙”。“杨枝甘露是用什么做的?”在一家饮料店的窗口,记者看到一位20多岁的小姑娘指着价目表上一个名字正在向店员询问,得到的却是很模糊的答复。随后记者走访发现,这类的询问很常见,对于制作较复杂的冷饮,多数冷饮店的店员都描述不清。
“店里怎么没有公示添加剂?”当记者询问“芒果皇后”的一位店员时,该店员“愣”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对于同样的询问,“街客”的一位店员则表示,对于是否需要公示添加剂,他们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余位市民,多数市民表示“虽然不知道有这么个规定,但认为很有必要”。“我家孩子就喜欢喝那些颜色鲜艳的饮料,看着就加了不少色素,而且我听说里面又添加了很多香精、香料,肯定不健康。”一位年轻的母亲表示。
对此,记者昨天联系了避风塘郑州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各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各不相同,天津的加盟商也未向总公司说明情况,因此未能及时按照规定进行饮料配料的公示,可能工作中存在一定疏漏。”工作人员表示,避风塘的饮料、食品完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标准,随时接受监督部门的检查。
部门回应
“街边饮料店不归我们管”
针对河西区南楼附近的某饮料店尚未公示添加剂情况,昨天下午,记者询问了河西卫生监督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问题不归他们管,“我们只负责餐饮行业,街边的饮料店,应该找工商局!”
但是工商12315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自制饮料店公示添加剂不属于工商监管的范围,建议记者咨询食药监局,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饮料店自制饮料的监督管理是由卫生监督所负责。
三个部门三个声音,这饮料添加剂公示到底归谁监管?
相关法规
如不公示属于非法添加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的规定,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于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即使饮料内添加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但餐饮企业的自制饮料所使用的添加剂如果并未按规定公示,也属于非法添加行为。
专家揭秘
添加剂以甜味剂色素为主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自制饮料中,大部分以添加牛奶制品为主,少数饮料需要添加添加剂。”昨天,天津市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所的食品专家表示,果汁饮料如不添加牛奶或添加剂,在口感、味觉上都会稍逊一筹。“除了牛奶制品外,常见的添加剂大多以柠檬黄、日落黄、亮蓝等着色剂,甜味剂以及沉着剂等为主,但并不能随意添加,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执行。”专家表示,在标准范围内的添加剂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食品专家说,餐饮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将自制饮品的配料和添加剂进行公示,让消费者喝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