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本报以《蛋糕过期7个月还在打折卖》为题,报道了太原街伊势丹超市销售的日本蛋糕内外标志不符,已经过期7个多月仍对外销售的事情。报道见报当天,伊势丹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向消费者鞠躬道歉后,消费者接受了蛋糕销售价格11倍的赔偿。
据消费者何女士介绍,5月13日,她再去超市协调解决此事时,超市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明显改变,超市的几位负责人同时鞠躬道歉。何女士感觉已经达到了引起超市方重视的目的,因此放弃了60倍赔偿的要求,接受了超市11倍赔偿,并报销往返车费的赔偿建议。何女士还告诉记者,当地工商部门了解到情况后,当天也对伊势丹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将对超市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
维权成功后,何女士表示:“我其实在乎的并不是赔偿,而是全社会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关注。我希望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像我一样,不要怕麻烦,遇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就要勇敢地站出来!”
本报主任记者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