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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也玩起了“瘦身”

时间:2011/5/13 16:27:04 来源:福州日报

  近来,随着食用油的原料价格不断上涨,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个别中小粮油生产厂家玩起了“瘦身”,缺斤短两。最近,连江县工商局根据群众投诉和执法检查,立案查处了4起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油案件。

  3月29日,该县工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官坂镇张某食杂店销售的某品牌花生调和油缺斤短两。经称重,规格为5升的花生油只有4.56公斤。而按国家标准规定,最低重量不低于4.7公斤。

  经查,某粮油公司为了打开连江市场,定制了一批规格为5升的桶装油,并以较低价格销售给连江官坂、马鼻等乡镇的食杂店。为提高利润空间,公司在定制时,每桶少灌装0.14公斤左右。

  根据规定,5月4日,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在扣的花生油2箱,罚款3500元。

  此次执法检查,共查各类经营者120户,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用油案件4起。

  为此,工商人员提醒:在购买桶装油时,要多留心。根据国家规定,以5升食用油为例,允许最大误差值0.2%,加上空桶重量0.14公斤,花生油毛重最低为4.7公斤,大豆油为4.725公斤,芝麻油为4.69公斤,菜籽油为4.68公斤,花生调和油不低于4.7公斤。而且,消费者最好到正规的超市、粮油店购买,结账时索要并保留购物小票或发票收据。如果买的是大容量食用油,尽量称一下重量,如发现缺斤短两,即时向工商、质监等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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