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25日说,打算把电子香烟作为烟草产品加以监管。
去年12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裁定,电子香烟除以治疗目的投放市场外,不应认定为“药物或设备”。而药管局2009年获准监管“非药物或设备”类的烟草产品。
上诉法院3名法官裁定,药管局可以把电子香烟列入烟草产品而非药物类别监管,但不得禁止这类产品进口。
这样一来,电子香烟在投放市场前无需经过药品类审查。药管局25日在网站上说,正制定相应监管方案。
电子香烟形似真烟,金属烟管内包含电池、尼古丁溶液盒、喷雾器等,常被商家宣传为“戒烟助手”。使用时,尼古丁稀释溶液经由喷雾器雾化后吸入人体。
民间控烟机构“青少年不吸烟运动”25日说,美国政府不对上诉法院裁定提起上诉令人失望。上述裁定为电子香烟制造商钻法律空子、在产品内添加尼古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