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的监督检查,防止可用做“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入养殖环节
■对药品批发企业,我省将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的单方制剂购销情况,并要跟踪核实销售流向
■各市药监部门要将盐酸克仑特罗列入今年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确保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
“健美猪”最近一段时间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而饲养环节中使用“瘦肉精”是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
昨日,记者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省将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的监督检查,防止可用做“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入养殖环节。
■知情人曝双汇要求瘦肉率高达70% 猪农被迫用药■朱慧卿/CFP
河北
重点查一年多来销售流向
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我省将对盐酸克仑特罗原料、单方制剂、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的原料购用存进行核查、对单方制剂流向进行跟踪,对停产企业要进行现场核查。
“河北省虽然有盐酸克伦特罗的生产企业,但是从2009年以来基本处于停工状态,所以这次检查的重点还是销售企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盐酸克伦特罗属于兴奋剂类药物,只能在定点批发企业经销。对药品批发企业,我省将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的单方制剂购销情况,并要跟踪核实销售流向。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和违法违规线索,将继续深入追查。对违法违规购销的,要依法给予严肃查处。
“瘦肉精”检查纳入日常监督
在盐酸克伦特罗检查中,我省将严查各药品批发企业是否有经营资质,药品批发企业是否销给药品零售企业。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严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行为以及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盐酸克仑特罗时是否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和有关材料,是否记录相应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情况,并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2年。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要将盐酸克仑特罗列入今年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确保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
石市
严防“瘦肉精”流入养殖环节
“为防止可用做“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入养殖环节,石市畜牧部门将会加大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并对各环节进行检查。”记者从石市畜牧水产局了解到,石市将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进行全面检查,加强人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药品管理,严厉查处制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窝点,严禁人用药品流入养殖环节。
同时,石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还将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索证索票等检查工作,加大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力度。■文/本报记者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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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约见部分“核心媒体”,并提到“瘦肉精事件是上游产业链中养殖环节出现的问题,济源双汇的猪源是在流通环节因为把关不严流入企业”。
昨日,一家大型肉企联系人对万隆的言论表示不满。
“双汇是按照猪的瘦肉率来收肉的,它不可能完全置身事外。”这名人士引述其在双汇惠州工厂的经历称,猪农面对了双汇瘦肉率的要求,合同约定不到70%的瘦肉率将不收肉,而一般的猪瘦肉率是30%~40%。
其指出,肉企完全应该对瘦肉精风险加以控制,“以我们为例,猪种由我们提供,每一栏都要抽检(约10头抽检1头),并明确规定如果喂养瘦肉精就不收猪。”这名人士说,猪农是现实的,“是符合肉企收猪要求他们才会去养的。”
双汇最近3年的年报用了很多笔墨追求高速增长。
例如,双汇计划2008年年产高低温肉制品90万吨,屠宰生猪500万头,实现营业收入较2007年增长2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07年,国内生猪疫情频繁发生、饲料粮食价格不断上涨、生猪养殖成本逐步攀升。■文/《广州日报》
专家回应
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被曝光以来,“瘦肉精”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瘦肉精”到底是什么东西?添加“瘦肉精”是行业“潜规则”还是个案?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昨日就这些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瘦肉精”问题的前世今生
于康震说,“瘦肉精”是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类化合物的俗称,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十几种物质。β-激动剂类化合物大多是医学临床普遍使用的平喘类药物。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学者发现给动物饲喂盐酸克伦特罗,可以提高瘦肉率和饲料转化率,获得很好经济效益。后来发现其毒副作用较大,80年代末欧盟、美国先后公布禁止使用。
随后,美国制药企业研究出毒性小、代谢快的替代品——莱克多巴胺,使用时只要严格掌握剂量、执行停药期规定,几乎不会在动物体内残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20多个国家先后批准将莱克多巴胺用于生猪养殖。
上世纪90年代初,“瘦肉精”传入我国,1998年广东省高明市发生首例境内食用含盐酸克伦特罗猪肺中毒事件,引起了有关方面及社会关注,随后被禁止使用。
违法使用‘瘦肉精’是个别现象
“从实际情况看,河南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于康震表示,“当前我国生猪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
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抽样监测,最近3年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检测合格率为99.4%。
“瘦肉精”中毒事件逐年减少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于康震说。
2002年,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类物质。
从2001年起,农业部将生猪“瘦肉精”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并逐年加大监测力度。与2001年相比,目前监测范围从京、津、沪、深4个城市增加到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
饲料方面,农业部自2002年开始将“瘦肉精”纳入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2005年以来,商品饲料“瘦肉精”检出率一直保持为零。
于康震表示,经过多年努力,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因“瘦肉精”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逐年减少。
小规模户出现“卖猪难”
于康震说,“瘦肉精”案件发生后,农业部立即启动了生猪市场监测应急预案,开展生猪市场监测日报。根据监测,“瘦肉精”案件在最初一周对河南等地猪肉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主要是部分地区的小规模户和散养户出现了卖猪难问题。但从全国看,生猪生产总体正常,市场形势平稳。
案件发生的最初一周,河南、江苏等主产区每公斤活猪价格下降了0.9-1.0元,猪肉销量也有所下降。个别地区出现了散养户卖猪难的情况,而规模场户在此次事件中基本未受冲击,反而因为信誉好,生猪订单增加。
目前,猪肉价格和销量均有所回升。据农业部监测,3月份第4周养殖户出栏一头肥猪利润在300元左右,处于正常偏好的利润区间,养猪场户补栏积极性较高。
10亿元建标准化养殖场
于康震说,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农业部已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启动了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从“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方面强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
于康震表示,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是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根本措施。国家已安排了10亿元资金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并继续安排30亿元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生猪产业化扶持项目,扩大生猪调出大县范围,加强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文/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