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福州“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卫生城市”复查、“文明城市”创建(三城同创)的关键年。昨天,记者从福州环保部门获悉,日前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已更名为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从3月底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环境执法监察‘百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列为检查重点。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市民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福州环保举报热线“12369”,或是通过本报新闻热线968111反映,本报记者将第一时间与执法人员展开行动。
福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人员表示,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2010年市控以上工业企业;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各县(市)区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重金属、化工、制药、造纸、食品、印染、冶炼等重点行业等。
环保部门希望市民能积极举报环境违法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被举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的,将由福州市环保部门酌情对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到3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