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盐”逐渐散去,辽宁食盐抢购风波基本平息。3月20日下午,来自辽宁省盐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3月19日,辽宁省食盐的销量达到3424吨,较3月17日的销售量相比,下降幅度达67%。而南方一些城市出现的退盐现象,在沈城并没有出现。
一天卖了一个月的量
3月20日虽说是周日,但辽宁省盐务局却仍然正常上班,严格检测市面上食盐的供应情况,并督促食盐生产企业加紧生产,满足供应的同时恢复食盐的库存量。
据辽宁省盐务局统计,3月17日这一天,全省食盐的销量达到1.04万吨。3月18日,这一数据为5269吨,3月19日为3424吨。而在平日,全省每月食盐的销量仅为1万余吨,也就是说,3月17日一天的销量相当于全省一个月的销量。
不过,辽宁省盐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媒体及多个部门出面辟谣之后,目前,辽宁食盐抢购风波已基本宣告平息,而“抢盐风”过后,盐业市场很可能将迎来一个“萧条期”。
沈城未现“退盐潮”
与此同时,据南方一些媒体报道,3月19日,国内很多城市的市民在抢购食盐后,又出现了组团儿退货的现象。
那么,沈阳情况又是如何?当天,记者探访了大润发、家乐福、沃尔玛、乐购等大型超市,负责售后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暂时还没有来退盐的市民。一些工作人员甚至被记者问得一头雾水,称“这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咨询”。
但对于是否允许退货,各家的态度却不一样。家乐福、乐购等超市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能接受退货。乐购相关人士表示,食品属于特殊商品,即便是消费者不打开包装,也不能确认其质量没有受到损坏。如果商家同意退货的食盐再上柜销售,将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风险,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而大润发、沃尔玛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消费者能出具完整的小票,且食盐包装完好,超市可接受退货。
高价买盐可要求返差价
辽宁省盐务局也对国内一些城市出现的“退盐潮”保持着高度关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退盐一事可分两种情况,食用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若市民是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食盐,可持消费凭证前往商家要求退还高于政府定价的差价。对不如实退还或者拒不退还的,物价部门将予以处罚。
但若是在超市以正常价格买到的,就不能轻易退货。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食品一旦出售,若不是质量问题,轻易不能退货。他建议,食盐的保质期一般是两年左右,市民囤积的食盐若不是很多,内部消化了就好,若很多,可以赠送给亲戚、朋友等。
(记者 白昕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