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省工商局发布了2010年查处的7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这7起案例是:辽阳市某商贸中心经营伪造生产日期食品案,当事人因违法经营伪造生产日期食品、过期食品和无生产日期食品,被辽阳市工商机关没收案值4164元的食品,罚款4.5万元;抚顺市某粮油经销处销售不合格面粉案,当事人因违法经营不合格产品,被抚顺市工商机关责令立即停止销售,罚款15.4万元;营口某名酒商行经销假冒"五粮液"等白酒案,当事人因违法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营口市工商机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库存的所有假冒白酒,罚款10万元。
此外,朝阳某电动车专卖店超范围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当事人因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被朝阳市工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99元,罚款3万元;朝阳某综合商店经营无生产日期啤酒案,当事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朝阳市工商局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罚款8000元;大连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案,当事人因违法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行为,被大连市工商局中山分局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1万元;沈阳安某生产销售假冒"金龙鱼"商标豆油案,当事人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沈阳市工商局于洪分局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志及包装物,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