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地调味料生产领域进行的专项抽检结果出炉,我市地产调味料尤其是火锅底料100%合格;但经营领域仍存在食品添加剂标注不全、用量控制不严等问题
本报讯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针对问题火锅底料、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将严厉查处。昨日记者获悉,市质监部门在春节前抽取了一批地产调味料样品送到省质检院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我市地产调味料尤其是火锅底料100%合格,不含非食用化学物质以及违禁物质。但记者采访发现,虽然我市生产领域没有发现违规调味料,但在经营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
昨日记者走访我市站前地区部分经营火锅调味料的批发市场以及超市,发现超过八成的外地生产的火锅底料和调料未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对内含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准确标识和说明。
在站前某批发市场的调料专卖摊点上,记者随意拿起一袋酸汤鱼火锅底料,发现在配料表中写着“香辛料和苯钾酸钠”两种成分,但却并没有将二者标注为食品添加剂。而即使是标注了食品添加剂的火锅底料,记者也没有在说明上找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等。
据质监部门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调味料标签要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除了上述这些内容,添加剂标签上还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以及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等。显然上述的这些调味料不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要求,商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等。但记者通过暗访发现,很多商家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根本没有规范用量,往往就是凭感觉或经验随意添加。昨日,在站前一家食品添加剂专营店中,记者以想开烧烤店为由与店主攀谈,店主表示,很多做烧烤生意的人都在他的店里购买调料,他还热心地向记者传授:以一根鸡翅为例,需要加入嫩肉粉,以及含有亚硝酸盐、肉弹素、羊肉精、猪肉精等的复合调味料。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经营者并不知道使用食品添加剂要严格控制用量,而是随意添加。专家表示,长期过量摄入食品添加剂,将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很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