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家粮食机构NFA日前对外宣布,NFA自2010年1月以来未允许大米进口,所有进入菲律宾的大米船运均违法。
菲律宾国家粮食机构与菲律宾海关委员会日前协力合作,打击大米走私,并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内容规定,只有行政区港口才有资格接管外来大米船运。任何进港船运都将及时将有关进口量,类型,品牌,原产地,供应商,进口商,船号等信息汇报给菲律宾海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