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的通知》,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餐饮服务提供者出现下列情形应当进行约谈:一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等等。
通知规定,凡被约谈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两年内不得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凡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