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27日新闻稿,近日,国家财政部税政司郑建新副司长在北京就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一事,接受了记者的专访,郑建新表示,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范围包括: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文具、体育用品等等,共21个大类。需要指出的是,食品、烟、酒、汽车、摩托车等是不能享受退税的。
郑建新表示,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为简化操作,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的退税率统一核定为11%。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该项政策的适用对象:在中国大陆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