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0日下午开幕,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渎职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出现了新情况。此次刑罚修正案(八)草案二审稿中进一步明确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人员渎职行为的刑事责任,在刑罚渎职罪一章中新增相关规定。
此外,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二审稿规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