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食品安全就该“刑上监管者”

时间:2010/12/26 7:09:48 来源:网友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0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新增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条件,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担刑责,后果特别严重的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现,给公众身心健康带来巨大伤害,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就食品安全问题而言,生产、销售、监管三个环节都需严管。目前,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等人员明确了刑事处罚,但对监管人员失之于宽。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相关监管人员,只是规定了行政问责,而不是更严厉的刑事惩罚,并不构成太大压力。也许正因如此,不少监管人员尸位素餐,对食品安全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食品安全事件,除了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人员被惩处外,负有直接监管之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往往逃脱刑罚,即便被免职也只是“走走过场”。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心有余悸,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信任危机。如今,在新法之下,渎于职守的监管人员将要承担刑责,无疑令人十分期待。但说一千道一万,唯有法律得到真正执行,将问责刑罚落到实处,监管人员才可能尽职尽责,国民的食品安全也才会有保障。


相关搜索: 食品安全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