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地处杭嘉湖平原,是江南有名的“鱼米之乡”。今年以来,我市牢牢抓住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这一契机,明确目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规划从2010年起用9年时间,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三新技术推广工程建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建成粮食功能区154个、总面积19.33万亩,其中1000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66个、面积14.72万亩。通过功能区建设,使平湖市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粮食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显著进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突出规划引领,确定粮食生产布局。结合平湖农业实际,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踏勘、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并委托市水利规划研究所和省农科院科学编制了《平湖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2010~2018年)》。规划紧紧围绕省、嘉兴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平湖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总体布局、建设内容、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标准农田进行功能区建设。按照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良机、推行良制的要求,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完善设施,长久保护,强化管理,使粮食生产功能区成为粮食稳产高产高效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为今后平湖市现代粮食生产布局明确了方向。
突出政府主导,强势推进功能区建设。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各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将保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财政、发改、国土、科技、宣传、交通、电力、供销、粮食、金融等部门积极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前,2010年建设的2.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落实,其中2个省级粮食功能区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突出政策激励,健全投入增长机制。年初,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投入力。整合原各类粮食生产扶持资金,引导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粮食增产工程等项目优先在粮食功能区实施,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从2010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对认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采取以奖代补。同时,继续做好国家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政策、省政府确定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农业购置及作业环节补贴、统防统治等各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落实。
突出科技支撑,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在完善农田基本设施、提升地力的同时,我市注重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并重。一是因地制宜集成、配套、创新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制订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二是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种粮大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业主进行培训,提高农户的种粮技术水平。三是大力推广机插、抛秧、直播、单晚“五改”、测土配方和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四是要求每个功能区都建立一个中心高产示范方,由专职农技人员负责指导。经市农经部门测产验收、综合评比的高产示范方,由市财政按不同等次分别给予1万至2万元的奖励。对经验收亩产量超过750公斤的高产攻关田的前3名,各奖励0.5万元。
突出体制创新,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为推进现代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积极创新粮食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专业合作组织,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提供统一育秧、机耕机插(播)机收、统防统治、烘干、加工等服务,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已建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30家,并鼓励引导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牵头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或其他形式的粮食生产服务组织,有效推进了粮食生产“租赁经营”、“全程托管”、“菜单式服务”等服务模式的发展;对功能区内的散户、小户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一系列作业服务,使功能区的粮食生产达到“五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