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桂建明 通讯员商佃明)记者昨日获悉,为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我市12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
重要品种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市物价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物价部门将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对重要品种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做好价格异常波动应对工作。
经营者恶意囤积重点查处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组成3个检查组,各区县物价局也派出检查组,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变相涨价、串通涨价、制造涨价谣传、恶性炒作、牟取暴利等非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对全市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者发放价格政策提醒涵,规范农产品市场价格秩序。
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
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粮、油、肉、菜储备制度,搞好吞吐调节,平抑物价。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12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组织开展对城乡集贸市场摊位费、农副产品超市进场费及集贸市场卫生费、垃圾清扫费、占道经营费等进行调研,规范和降低此类相关收费。
春节前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价格上调措施
加强收费清理整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着重对涉农、涉企、涉房及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进行清理,凡是未经省政府、市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地方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取消,标准偏高的要坚决予以降低,严禁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搭车收费或强制服务并收费。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价格上调措施,确需调整的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启动物价上涨与保障标准联动机制
启动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过度上涨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