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稳定市场物价,物价部门已经启动了价格监测预警预案。对于粮食、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及副食品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5%的,将进行价格跟踪监测。
我省物价部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提高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增加和修订了《小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周报表》等4项省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蔬菜监测品种从原先的4种增加到26种。
依照《价格异常波动制度》《陕西省价格监测规定》等规定,我省物价部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粮食、食用植物油、肉蛋等主要食品及副食品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5%;棉花、药品、成品油、煤炭等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10%,当地价格监测机构要立即启动《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实行一天一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