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叫停曲美等15种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生产曲美的重庆太极集团日前回应,将不再生产曲美减肥胶囊,但是保留“曲美”品牌。因为自认为“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对消费者并无赔偿计划。(《东南早报》11月2日)
“曲美之后,宛如新生,重现美丽本色”,这是曲美曾经的广告语,但现在看来,主要成分为西布曲明的“曲美”减肥药所能带给使用者的,恐怕是一份被扭曲的美丽。“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我感觉已经成为“对消费者并无赔偿计划”的底气。这样的底气从何而来?
作为药监主管部门所应该负责的行政相对人群体,作为生产厂家所必须负责的消费者群体,居然没有听到一声道歉!仿佛这所有的罪错,都只能归咎于消费者自己的不慎和轻信,仿佛监管部门和商家的免责都是那么无可厚非。
企业不能因为“尚无死亡病例”就如释重负,消费者所承受的苦痛,不能被漠视,必须给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