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海洋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无论是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产业结构调整,还是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都离不开科技创新。应继续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及海洋科技计划,瞄准世界海洋高科技前沿,大力发展深海勘探、基因工程、卫星遥感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高新技术;重点开发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建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加快海洋信息化步伐;跟踪和探索海洋领域重大科学与政策问题,深入研究海洋与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海洋综合战略和政策等重要课题。抓紧开展海洋专项调查,深化极地和大洋科学考察,实施海洋能力建设重大工程。为此,应围绕海洋发展和创新的重点任务,坚持用好现有人才,引进外来人才,抓紧培育适用人才,进一步优化海洋人才结构,以人才开发支持海洋事业发展。
四、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海洋事业处于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对海洋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用全球视野、历史眼光和战略思维观察与处理海洋问题,切实把海洋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海洋事业作为全社会的事业来办,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开创海洋工作新局面。
(一)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公民,应当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了解海洋的情况,树立“海洋国土”概念和现代海洋理念,结合实际为促进海洋发展做力所能及的事。作为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海洋知识,关心海洋事务,尊重海洋规律,掌握做好海洋工作的主动权。作为地方和部门,应当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海洋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研究和解决海洋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做好海洋工作提供管理和服务。作为新闻媒体,应当发挥好舆论的信息、教育和监督作用,以多种方式普及宣传海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海洋开发秩序。应抓紧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的法规,认真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继续清理各类涉海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涉海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和重复审批,防止因海洋开发利用项目盲目重复建设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加强对围海填海、海砂开采和无居民海岛开发等活动的监管,规范海域养殖活动。提高海洋管理水平,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保护合法用海行为,促进人与海洋和谐相处。
(三)加大海洋执法力度。依法行政是海洋管理的重要方略。应根据我国海洋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际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继续加强海洋执法,发挥好海监、海事、渔政、缉私、边防等力量的作用,加大对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巡航监视力度,有效监管各种海洋涉外活动,妥善处理侵害我国海洋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四)推进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平发展的方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推动海洋领域合作与发展,努力把我们的海洋建设成和平、和谐、安全的海洋。应继续加强同世界其他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在海洋事务上的合作,推进在海洋合理开发、海洋生态环保、海洋减灾防灾、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合作研究与交流,实施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共同应对与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宁吉 作者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