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消费者胡女士来到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反映:10月14日,她在市区双龙南街一大型超市内购买了18根某品牌的香肠。10月24日,女儿在食用后闹肚子,仔细查看才发现买回来的香肠中有部分出现胀袋和霉变的现象。
10月25日,胡女士打电话到超市反映情况,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也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只是告诉她与香肠代理商联系。但代理商认为这是她保存不当造成的,最后答应按购买一根香肠的货款赔偿10倍,胡女士不接受。
接到投诉后,记者与超市取得了联系,凭着胡女士手中的购物小票,超市的负责人承认是在该超市购买的香肠,也承认香肠出现了变质这一事实。
最后,双方经过协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中掺有异物或变质的,应当向消费者赔偿购买食品货款的10倍。”香肠代理商向胡女士赔偿了香肠购买款23.4元的10倍,并诚恳向胡女士赔礼道歉,胡女士对此表示接受。
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关于香肠出现胀袋和霉变的投诉比较多,市民在购买真空包装香肠时,首先要注意保质期,同时要看清包装袋是否有漏气损坏,若有漏气或者发现包装袋损坏,千万不要购买。买回家的香肠要注意存放条件,不能为了省电或节省空间,将本来应该低温冷藏的食品放置在常温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