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利)在海螺沟景区食物中毒的广州团游客日前已获得相应赔偿,据广州媒体报道,除死者谭女士外,其他12人可获赔约1万元。而成都的7名散客获得的赔偿金额为“2500元”,对此成都散客表示不满,他们希望能够“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后再谈赔偿金额”,目前双方仍在谈判之中。 李云是这7名成都散客中的一员。昨日李云回忆说,“吃早餐的时候,老婆吃面条就感觉不对劲了,我没有吃,所以比她轻些,后来才知道是亚硝酸盐中毒”。随后,他们夫妇与其他几个散客一起前后被送往泸定县人民医院。11日下午,海螺沟风景区管理局官员与他们协商有关赔偿问题,“他们说误工费是140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加上营养费600元,一共只赔2500元”。
昨日,李云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景区管理局的一负责人打电话说,如果2500元不满意,最多赔6000元,“但须签订一个出了事不再由景区负责的保证书”。李云称,据他了解,赔偿金额主要根据中毒轻重而定。李云他们希望由景区出钱给他们进行一个全面的体检,“按照相应法规进行赔偿”。